66、策劃愛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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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。
老實人之所以幹不過流氓是因為心動了,分寸也亂了,智商也降為零,自然也就失去了把妹的技巧。
是的,把妹是需要技巧的。
不能像裏寫得那樣,大喊一聲“劍來”,劍就飛到你手裏來了。
很多傳統老作家們老藝術家們都把老實人坑慘了,在他們描寫的愛情故事中,老實人、正派人追求女孩子時都不能用技巧,不能有謀略。
尼瑪!不用技巧,不用謀略,真像傻子一樣寫求愛信,向妹子傾訴衷腸,結局就是孤獨終老。
老作家、老藝術家這麽宣傳是因為他們自己就是流氓,他們怕老實人、正派人都學會了,跟他們搶妹子。
前幾年,王朔的對男女關系描述的真實了一點,老作家們便群起而攻之,給王朔的扣了個大帽子,說是“性犯罪教科書”。把妹、追求女孩兒,怎麽就成了性犯罪了?留給你們就對了是吧?
陳凡腦子裏翻江倒海,但還是極力讓自己冷靜下來。
他翻身從床上下來,坐到寫字臺前,拿出紙筆,開始策劃“把妹攻略”。
我的劣勢:1、第一印象不好,讓藍藍誤解,以為我取向有問題。2、外在形象不夠高大威猛。這一世的張藍更高更結實更彪悍,站在她面前我確實顯得有點瘦弱單薄。3、……
陳凡想了半天再也想不出自己還有啥劣勢。
哈哈,我這麽優秀,劣勢還真不多啊。
那就繼續看看優勢。
我的優勢:1、我有錢!我有錢!我有錢!不用客氣,不用裝。這絕對是個最大優勢。不能像某些電影裏演的那樣,大老板故意裝窮人去考驗姑娘。考驗個毛,有錢就有更多的時間,也有更多的精力。為什麽要放棄這個優勢?
2、我了解藍藍!我上輩子就認識她了!這一世雖然她的外貌有些許變化,生活境遇也大不相同。但性格、稟賦、品質啥的應該不會有太大出入。這是個逆天的優勢,誰都比不了。
3、我會手語!不要小看這門技能,這是萬中無一的本領,這一世既然張鵬也是聾啞人,藍藍肯定也會手語的,只有我可以用手語跟她交流。
4、……
好像也沒其它優勢了啊?
哈哈,這些已經足夠了。
那麽,我應該怎麽克服劣勢呢?
陳凡在筆記本上一邊寫著一邊念叨著。
第一印象不好,怎麽才能扳回一分?
首先,要往好的地方想。
欲揚先抑嘛,這未必是壞事。
就像死撲鈣一樣,一上來就撲到土裏去,隨便提升一點就歡欣鼓舞。
再說被當成死撲鈣也未必是壞事,藍藍以為我不具威脅性就不設防了,說不定還能被她發展成鈣蜜,那樣機會就更多了,各種福利也會目不暇接,哈哈!妙!實在是妙!
不夠高大威猛?這也不算個問題。
男人的高大不僅體現在外貌上,更多體現在內心。
只要自信灑脫有擔當,看起來一樣高大威猛。
當然,這需要頻繁接觸,來展現自己高大威猛、鋼鐵直男的一面。
至於藍藍不讓我再去,那也不算個問題。
市場那麽大,她哪管得了?
再說她是做生意的,我到她攤兒上買東西她還能不賣嗎?
對!對!機會大大的!欲揚先抑!
必勝!必勝!
陳凡正揮舞著拳頭,冷不丁陳波在身後說了一句:“哥!你在幹啥?”
陳凡擡頭一臉尷尬地看了看妹子:“你,你啥時進來的?”
“剛進來啊,你這是在寫嗎?給我看看!”
陳波說著,伸手來拿陳凡的筆記本,陳凡趕緊用手按住。
“沒,沒,沒寫,傻子才寫呢。”
“那就是寫日記。”
“壞人才寫日記。哥在寫,那個……工作計劃。”
“好啊,有空教教我。”
“不急,”陳凡說著,合上筆記本,放到抽屜裏,“吃飯去了。”
兄妹倆一起出去吃飯了。
第二天是星期天,洗完臉吃完飯,陳凡鉆進陳波的房間,陳波正在鏡子前塗脂抹粉。
陳波屬於不太愛打扮的那種女孩兒,頂多用點口紅、眉筆、塗脂抹粉啥的,十分二十分就搞定。
“你今天又要到西柳啊?”
“是啊,還有一個櫃臺沒租出去呢,有個人昨天來電話,我去看看。”
“我陪你去吧。”
“好啊!不過,我談價格的時候,你不許插嘴。”
“喲!這就當家作主了?”
“哈哈,是你讓我鍛煉鍛煉的。”
“好的,沒問題。不過我想順便買點東西。”
“是該買了呢,你現在穿的還這麽厚。”
“是啊,你幫我尋摸尋摸,該穿什麽好。”
“哼!早該聽我的!你看你穿的跟中年人似得,走在外面還以為你是孩兒他爹呢。”
陳凡以前是為了追求舒適,所以穿的比較隨意,也不追隨當下的潮流。
其實想想看,任何時代都有它的潮流。
比如,若幹年後,男女老幼都流行穿短腿兒褲。
四五十歲的中年人大冬天也露出腳脖子。
當下也是,不論男女老幼都穿個旅游鞋。
也不管是穿褲子還是穿裙子,甚至是穿褲衩。
可你不趕時髦不就顯得老土了嗎?
尤其在小城市裏,是容不下異類,容不下與眾不同的。
一想起上一世的張藍,陳凡就忍不住要落下淚來。
上一世,陳凡之所以喜歡張藍,就因為她與眾不同。
她一年四季都穿著她的小風衣、黑色緊身褲,雷打不動,從不改變。也從不穿旅游鞋這種奇葩的東西。
這一世的張藍還是張藍嗎?
一路上陳波數落著陳凡。
“哥,不是我說你,你喜歡穿皮鞋,就穿帶蓋兒的唄,你看現在誰穿系帶皮鞋。而且襪子不是黑的就是灰的,穿個白的多好看?”
“是吧,黑皮鞋配運動白襪。”
“是啊。”
“好吧,我還是穿旅游鞋吧。”
“對啊,你穿旅游鞋還顯個兒。”
“也是哦,旅游鞋鞋底子比皮鞋厚了一倍,起碼能增加三公分。”
“再買一條牛仔褲。”
“去年你和李青不是給我買了兩條嗎?”
“那是冬天穿的。咱藍城春脖子短,馬上就快夏天了,該買薄一點的。”
“嗯,好吧,穿直筒的,還是蘿蔔的好呢?”
“蘿蔔的,穿小蘿蔔的。你長得單薄,穿的稍微寬松點,顯得塊頭兒大。”
“嗯,正好配我的皮夾克。”
“再買一件皮夾克吧。”
“怎麽了?”
“那件皮夾克太瘦了,緊緊箍在身上,而且你不適合小立領,顯得人更單薄。”
“哦,那就買寬松點的……”
“買那種大翻領的,口袋多的,就像飛行夾克那種,還有墊肩,顯得英氣十足。”
“好吧,都聽你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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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實人之所以幹不過流氓是因為心動了,分寸也亂了,智商也降為零,自然也就失去了把妹的技巧。
是的,把妹是需要技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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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傳統老作家們老藝術家們都把老實人坑慘了,在他們描寫的愛情故事中,老實人、正派人追求女孩子時都不能用技巧,不能有謀略。
尼瑪!不用技巧,不用謀略,真像傻子一樣寫求愛信,向妹子傾訴衷腸,結局就是孤獨終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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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凡想了半天再也想不出自己還有啥劣勢。
哈哈,我這麽優秀,劣勢還真不多啊。
那就繼續看看優勢。
我的優勢:1、我有錢!我有錢!我有錢!不用客氣,不用裝。這絕對是個最大優勢。不能像某些電影裏演的那樣,大老板故意裝窮人去考驗姑娘。考驗個毛,有錢就有更多的時間,也有更多的精力。為什麽要放棄這個優勢?
2、我了解藍藍!我上輩子就認識她了!這一世雖然她的外貌有些許變化,生活境遇也大不相同。但性格、稟賦、品質啥的應該不會有太大出入。這是個逆天的優勢,誰都比不了。
3、我會手語!不要小看這門技能,這是萬中無一的本領,這一世既然張鵬也是聾啞人,藍藍肯定也會手語的,只有我可以用手語跟她交流。
4、……
好像也沒其它優勢了啊?
哈哈,這些已經足夠了。
那麽,我應該怎麽克服劣勢呢?
陳凡在筆記本上一邊寫著一邊念叨著。
第一印象不好,怎麽才能扳回一分?
首先,要往好的地方想。
欲揚先抑嘛,這未必是壞事。
就像死撲鈣一樣,一上來就撲到土裏去,隨便提升一點就歡欣鼓舞。
再說被當成死撲鈣也未必是壞事,藍藍以為我不具威脅性就不設防了,說不定還能被她發展成鈣蜜,那樣機會就更多了,各種福利也會目不暇接,哈哈!妙!實在是妙!
不夠高大威猛?這也不算個問題。
男人的高大不僅體現在外貌上,更多體現在內心。
只要自信灑脫有擔當,看起來一樣高大威猛。
當然,這需要頻繁接觸,來展現自己高大威猛、鋼鐵直男的一面。
至於藍藍不讓我再去,那也不算個問題。
市場那麽大,她哪管得了?
再說她是做生意的,我到她攤兒上買東西她還能不賣嗎?
對!對!機會大大的!欲揚先抑!
必勝!必勝!
陳凡正揮舞著拳頭,冷不丁陳波在身後說了一句:“哥!你在幹啥?”
陳凡擡頭一臉尷尬地看了看妹子:“你,你啥時進來的?”
“剛進來啊,你這是在寫嗎?給我看看!”
陳波說著,伸手來拿陳凡的筆記本,陳凡趕緊用手按住。
“沒,沒,沒寫,傻子才寫呢。”
“那就是寫日記。”
“壞人才寫日記。哥在寫,那個……工作計劃。”
“好啊,有空教教我。”
“不急,”陳凡說著,合上筆記本,放到抽屜裏,“吃飯去了。”
兄妹倆一起出去吃飯了。
第二天是星期天,洗完臉吃完飯,陳凡鉆進陳波的房間,陳波正在鏡子前塗脂抹粉。
陳波屬於不太愛打扮的那種女孩兒,頂多用點口紅、眉筆、塗脂抹粉啥的,十分二十分就搞定。
“你今天又要到西柳啊?”
“是啊,還有一個櫃臺沒租出去呢,有個人昨天來電話,我去看看。”
“我陪你去吧。”
“好啊!不過,我談價格的時候,你不許插嘴。”
“喲!這就當家作主了?”
“哈哈,是你讓我鍛煉鍛煉的。”
“好的,沒問題。不過我想順便買點東西。”
“是該買了呢,你現在穿的還這麽厚。”
“是啊,你幫我尋摸尋摸,該穿什麽好。”
“哼!早該聽我的!你看你穿的跟中年人似得,走在外面還以為你是孩兒他爹呢。”
陳凡以前是為了追求舒適,所以穿的比較隨意,也不追隨當下的潮流。
其實想想看,任何時代都有它的潮流。
比如,若幹年後,男女老幼都流行穿短腿兒褲。
四五十歲的中年人大冬天也露出腳脖子。
當下也是,不論男女老幼都穿個旅游鞋。
也不管是穿褲子還是穿裙子,甚至是穿褲衩。
可你不趕時髦不就顯得老土了嗎?
尤其在小城市裏,是容不下異類,容不下與眾不同的。
一想起上一世的張藍,陳凡就忍不住要落下淚來。
上一世,陳凡之所以喜歡張藍,就因為她與眾不同。
她一年四季都穿著她的小風衣、黑色緊身褲,雷打不動,從不改變。也從不穿旅游鞋這種奇葩的東西。
這一世的張藍還是張藍嗎?
一路上陳波數落著陳凡。
“哥,不是我說你,你喜歡穿皮鞋,就穿帶蓋兒的唄,你看現在誰穿系帶皮鞋。而且襪子不是黑的就是灰的,穿個白的多好看?”
“是吧,黑皮鞋配運動白襪。”
“是啊。”
“好吧,我還是穿旅游鞋吧。”
“對啊,你穿旅游鞋還顯個兒。”
“也是哦,旅游鞋鞋底子比皮鞋厚了一倍,起碼能增加三公分。”
“再買一條牛仔褲。”
“去年你和李青不是給我買了兩條嗎?”
“那是冬天穿的。咱藍城春脖子短,馬上就快夏天了,該買薄一點的。”
“嗯,好吧,穿直筒的,還是蘿蔔的好呢?”
“蘿蔔的,穿小蘿蔔的。你長得單薄,穿的稍微寬松點,顯得塊頭兒大。”
“嗯,正好配我的皮夾克。”
“再買一件皮夾克吧。”
“怎麽了?”
“那件皮夾克太瘦了,緊緊箍在身上,而且你不適合小立領,顯得人更單薄。”
“哦,那就買寬松點的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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